国家教育部规定农村中小学教师与在校学生数的标准比例是1:19.。
根据中央关于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精神。
在遵循《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4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9]6号)
关于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原则和有关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将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即高中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2.5、初中为1:13.5、小学为1:19。
扩展资料:
师生比是学校教师人数与培养学生人数的比例关系。国家按照规定的师生比, 下达学校教师编制。测算学校师资需求量的数量指标,也是反映学校人力资源利用效率的指标。
不同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由于经济、教育发展状况和体制不同,对师生比的要求也不同;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及教学手段不同,师生比亦不同。
一般情况下,同一时间里办学条件基本相同的同级同类学校中,平均每个教师负担的学生多,则教师工作量大, 人力资源及财力资源的利用率高;反之,每个教师负担的学生少,说明教师的工作量小,人力资源及财力资源的利用率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