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将因职务不同、所在的部队不同,其退休年龄也不同。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作战部队的军事、政治、后勤军官平时任职的最高年龄: 担任军级职务的,五十五岁; 担任大军区级职务的,副职六十三岁,正职六十五岁。
该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系统、后勤基地和分部、院校、科技单位的团级以下职务军官,任职的最高年龄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相应规定执行;师级职务军官,任职的最高年龄为五十五岁;副军职和正军职军官,任职的最高年龄分别为五十八岁和六十岁。
少将退休的年龄分别是:作战部队55岁;军区以上机关和省军区副军职58岁,正军职6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