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固定资产折旧额。
影响固定资产折旧额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固定资产原价。是指固定资产的成本。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期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企业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题目中一般直接作为已知条件给出。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指固定资产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4)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企业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时,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① 该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② 该资产的有形损耗,如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③ 该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出现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④ 法律或类似规定对该项资产使用的限制。
扩展资料
1、固定资产折旧提取的范围
企业的下列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
1)房屋和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
3)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
4)融资租人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2、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
企业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1)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已提完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4)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人账的土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