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入党,但是入党后需要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否则单位不承认党员关系。
入党程序
1、向居住地党支部递交入入党申请书;
2、组织培养(入党对象培养考察期为一年以上),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3、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4、支部审查,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报党委;
5、上级党组织谈话了解、审批(预备期一年以上);
6、入党宣誓;
7、预备期;
8、支部考察预备期,提出能否转正意见,并报党委;
9、党委审查,合条件的转正,不合条件的延长预备期;
10、转正:个人申请;支部大会通过;报党委审批;
⒒、延长期:支部考察延长期,提出意见,并报党委审查,合条件的转正,不合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扩展资料:
党组织关系转接步骤
1、党员经所在党支部同意,由党支部开出从支部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党员持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党委(党工委)核实后,根据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分三种不同情况开出相应的介绍信。
(1)如果党员转往该党委(党工委)下属的其他支部,则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
(2)如果党员转往市内其他党委(党工委),则开出从所在党委(党工委)到转入党委(党工委)的介绍信,党员持介绍信,到转入党委(党工委)办理;
(3)如果党员转往市外有关单位,则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市委组织部的介绍信。
3、党员持党委(党工委)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经核实后,根据党委(党工委)开出的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市委组织部到市外相应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
4、党员持市委组织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外相应有转接权限的党委组织部门,该组织部门开出从组织部门到转入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5、党员持市外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介绍信到转入党委(党工委),该党委(党工委)根据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
6、党员持转入党委(党工委)开出的介绍到转入支部报到。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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