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原件);
2、董事会决议和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原件);
3、可行性研究报告(针对拟增加的经营项目);
4、批准证书(原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验资报告(复印件)和近年度财务报表。 重要提示:董事会决议需董事亲笔签字(按公司章程办理);特种行业和限制类行业需另外办理前置审批。
扩展资料: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审批表)批准后,合同、公司章程签字之前,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名称登记。申请名称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组建单位盖章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申请表》(由工商管理机关制发)。
(二)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项目审批表或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三)投资各方所在国(地区)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及银行资信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应由以下部分构成:行政区划、字号(商号)、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名称核准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企业据此签订合同、章程、办理审批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