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蝶KIS版中采购入库蓝色入库单和红字入库单
作用:起到对等核销,这里主要是指采购入库单的红单和蓝单之间的核销; 这种情况主要应用于暂估入库的退货业务等,下面介绍一下具体的操作和注意事项。
进行对等核销的采购入库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对等核销的必须分别为红字和蓝字的采购入库单。
2. 对等核销的单据必须全部为已审核、但尚未核销的入库单。
3. 对等核销的单据必须是两张业务相同、数据相反的单据,包括两张单据的供应商、采购方式、物料、辅助属性、批次、条目数、仓库等内容均一致,而每个条目的数量相反(即相加为零)的情形下才能予以对等核销。
4. 可以允许一张单据为已做账单据(即前期或本期暂估单据)。
5. 一次只能选择两张单据进行对等核销;但一次只能选择一张单据进行反核销。
对等核销后,对今后的操作会有部分影响,内容如下,在核销前需先了解:
1、对等核销后的采购入库单不能执行反审核。
2、对等核销后的采购入库单不能再与发票核销。
3、对等核销后的采购入库单视同钩稽,可以通过查询钩稽关系查询。
下面我们来介绍对等核销的具体操作:
在采购入库单序时簿,使用快捷键Ctrl选中两张符合对等核销条件的采购入库单,单击工具条上【核销】、或选择〖操作〗→〖核销〗,系统会检查两张单据是否符合要求、及供应商、物料、批次、条目数、数量(相加为零)、仓库等是否一致,然后予以对等核销;如果出现不符合的条件,系统给予提示,然后返回序时簿界面。
了解对等核销的操作方式后我们再说一下反核销的具体操作:
系统允许对等核销的反操作,也就是反核销,反核销只能选中一张单据,对其进行反核销,另一张与其对等核销的单据会自动实现反核销,还原至核销操作前的状态。
同样在采购入库单序时簿,选中一张已经执行对等核销的采购入库单,选择〖操作〗→〖反核销〗,系统会检查该张单据是否符合要求,然后将二者一起作反核销处理,两张单据同时变为非钩稽状态;如果出现不符合的条件,系统给予提示,然后返回序时簿界面。
采购入库单反对等核销时需要检测:在“单到冲回”方式下,对应采购入库单本期没有生成冲回凭证且本期没有生成对等核销凭证,否则不允许反对等核销;在“期初一次冲回”方式下,对应采购入库单本期没有生成对等核销凭证,否则不允许反对等核销;
以前期间已对等核销的采购入库单,在以后期间不能进行反核销。已经生成对等核销凭证的采购入库单即使是在本期进行的对等核销,也不能进行反核销,必须删除相应对应核销凭证才能进行反核销。
最后我们来说一下,对等核销单据的账务处理
对等核销的入库单,如果两张单据均未做账,则在“外购入库对等核销生成凭证”处生成凭证(分别为红字和蓝字凭证);如果其中一张单据已做账,则核算系统特殊处理,必须先进行暂估冲回,然后才可以对这张入库单进行对等核销凭证生成,如果用户没有生成冲回凭证,系统应当禁止该单据生成对等核销凭证。
对等核销的入库单,对于缺少单价的单据,仍需要通过相应的出、入库核算来确认单价后才能进行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