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有关养狗的法律法规
一、个人初次养犬如何办理养犬手续? (一)重点限养区居民饲养小型观赏犬申请登记程序 (1)申请养犬人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填写《申请养犬登记表》。 (2)公安派出所收到《申请养犬登记表》7日内,证求居民(家属)委员会的意见,报公安分、县局审核批准、公安分、县局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作出准养或者不准养的决定。 (3)公安分县局批准养犬的,由公安派出所向申请养犬人发放《购犬许可证》。申请养犬人持《购犬许可证》购犬或者接受赠犬。 (4)申请养犬人购犬或者接受赠犬后,携犬到畜牧兽医机构,由畜牧兽医机构对犬进行健康检查,注射狂犬病疫苗,对经检查合格的,由畜牧兽医机构向申请养犬人发放《犬类免疫证》。 (5)申请养犬人持《犬类免疫证》、购犬发票或者接受赠犬的公证书、犬的彩色照片,携犬到居住地安派出所审验;审验合格后,交纳登记费人民币5000元,办理犬类伤害他人责任保险领榷养犬许可证》和犬牌。 (二)一般限养区居民养犬申请登记程序: (1)申请养犬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填写《申请养犬登记表》 (2)公安派出所收到《申请养犬登记表》7日内签署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作出准养或者不准养的决定,并通知申请养犬人。 (3)申请养犬人接到准养犬的通知后,携犬到畜牧兽医机构进行犬的健康检查、注射预防犬病疫苗。对经检查合格的,由畜牧兽医机构向申请养犬人发放《犬类免疫证》。 (4)申请养犬人持《犬类免疫证》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交纳登记费、办理登记手续并领榷养犬许可证》和犬牌。 二、重点限养区许可居民饲养小型观赏犬的体高是如何规定的? 小型观赏犬的体高标准是:成年犬不超过35厘米。三、居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国人养犬如何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居住在本市行政区域的外国人养犬,持护照向北京市公安局外国人出入境管理处提出申请,市公安局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作出准养或者不准养的决定。经批准养犬的,参照重点限养区个人养犬程序办理检疫、交费、登记手续。四、重点限养区单位因工作特殊需要饲养犬如何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一)申请养犬的单位持单位养犬申请报告,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填写《申请养犬登记表》由公安派出所报公安公县局审核同意后,报市公安局审批。市公安局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作出准养或者不准养的决定。 (二)市公安局批准养犬的,由公安分县局向单位发放《购犬许可证》。申请养犬单位持《购犬许可证》购犬或者接受赠犬。 (三)申请单位购犬或者接受赠犬后携犬到畜牧兽医机构,由畜牧兽医机构进行健康检查,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对经检查合格的,由畜牧兽医机构向申请单位发放《犬类免疫证》。 (四)申请单位持《犬类免疫证》和犬的彩色照片到市公安局办理犬类伤害他人责任保险,交纳登记费人民币5000元并领榷养犬许可证》和犬牌。五、一般限养区养犬单位养犬如何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1)申请养犬单位持单位养犬申请报告,到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填写《申请养犬登记表》。 (2)公安派出所收到《申请养犬登记表》7日内签署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作出准养或者不准养的决定,并通知申请养犬单位。 (3)申请养犬单位接到准养犬的通知后,携犬到畜牧兽医机构进行犬的健康检查,注射预防犬病疫苗。对经检查合格的,由畜牧兽医机构向申请养犬单位发往《犬类免疫证》。 (4)申请养犬单位持《犬类免疫证》到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交纳登记费,办理登记手续并领榷养犬许可证》和犬牌。 六、对居民养犬的数量上有什么规定? 公民个人申请养犬的,每户只准养一只。 七、重点限养区内个人饲养小型观赏犬,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1)有本市常住户口,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独户居祝 (3)保证遵守有关养犬的管理规定。 八、年度注册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每年的5月1日至6月30日为《养犬许可证》注册时间。经批准养犬的单位和个人,逾期不办理年度注册的,《养犬许可证》失效。 九、如何办理年度注册手续? (1)养犬人应在年度注册时间内携犬到畜牧兽医机构进行犬的健康检查,领取当年度的《犬类健康免疫证》。 (2)重点限养区内的养犬人持《养犬许可证》和《犬类健康免疫证》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审验,填写《年度检验登记表》,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同意注册的通知,到公安分县局办理当年犬类伤害他人责任保险,交纳年度注册费,办理年度注册手续。 (3)重点限养区内养犬的单位持《养犬许可证》和《犬类健康免疫证》到市公安局办理当年犬类伤害他人责任保险,交纳年度注册费,办理年度注册手续。 (4)一般限养区内的养犬人和养犬单位持《养犬许可证》和《犬类健康免疫证》到居住地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