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作为金融业三大支柱之一,近年来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当前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状况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保险的需要之间不相适应的矛盾仍十分突出。据统计,2005年我国保费收入占GDP的比重为2.7%,世界平均值为8%,我国仅排名世界第42位;在人均保费方面,世界平均为512美元,我国为47美元,世界排名第72位。我国的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不仅落后于发达国家,而且落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这些都无一例外地说明,全社会的保险意识尚处在一个比较低的层次,我国的保险知识普及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开展。
此外,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设置保险学本科及以上专业的高校只有近50家,每年保险专业毕业生仅在2000人左右,相应的成人高等教育保险专业更是紧缺,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保险知识普及程度较低的现状。
我国历来有“生死有命”、“养儿防老”的文化传统,政府大包大揽的做法又让人们形成了思维定势,所以多数单位和个人对风险防范还是消极的、回避的态度,保险这种积极的风险管理手段要渗透到社会生活中,需要一个宣传和引导的过程。而长期以来,保险业的宣传偏重于公司形象宣传、险种产品推介,而相对忽视保险知识的普及工作。保险的实质是要解决人们面临的各种风险如何管理的问题,通过普及保险知识,让人们知道有些风险是可以得到有效管理的,对自己必须承担的风险有足够的认识,人们就可能会愿意承担这些风险,才有可能产生保险的需求。因此,可以说现在已经到了从保险公司自身的品牌宣传走向公共的全社会的保险基本知识宣传的时候了。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全民保险意识,已经成为当前推动保险事业进一步发展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6月15日国务院正式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保险的功能和作用进行了系统论述,指出保险是经济的“助推器”和社会的“稳定器”,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若干意见》还明确提出,要将保险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全民风险和保险意识。
可以看到,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已经被提到一个新的高度,政府已经将保险教育纳入工作重点内容。保险业应该抓住这一大好契机,加大保险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使人民群众对保险业务、保险机构、保险经营与管理、保险法律和法规、保险监管等方面有比较全面和清晰的了解,从而纠正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信息不对称状态,通过认识保险的重要作用,促进国民经济的稳步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
从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政府在普及保险知识、提高保险意识方面的作用不可替代。在美国,公民保险意识较强,是与其从小培养和普及保险知识有关,政府专门为此成立了保险教育基金会、消费教育局,从事宣传推广保险工作,并将保险知识纳入到中小学的课程。而在韩国,政府推动普及国民保险意识的效果就更为显著。有报道称,在政府推动一系列保险教育项目铺开之后,韩国寿险年均增长连续10年远远高于其GDP的年均增长率。由此我们可以乐观地预见,政府的大力支持、积极推动将对全民保险意识、保险观念的深化产生显著效果。保险行业应该抓住“国十条”出台这一大好契机,加大保险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使保险知识逐步深入人心,为保险业又快又好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