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隐扒会发展统计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12年2月22日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为13473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4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69079万人,占总人口比重首次超过50%,达到51.3%。全年出生人口1604万人,出生率为11.93‰;死亡人拦携指口960万人,死亡率为7.14‰;自然增长率为4.79‰。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7.78。全国人户分离的人口为2.71亿人,其中流动人口为2.30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13年2月22日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为13540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6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71182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52.6%,比上年末提高1.3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1635万人,出生率为12.10‰;死亡人口966万人,死亡率为7.15‰;自然增长率为4.95‰。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7.70。0-14岁(含不满15周岁)人口22287万人,占总人口的16.5%,比上简配年末提高0.01个百分点;15-59岁(含不满60周岁)劳动年龄人口9372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345万人,占总人口的69.2%,比上年末下降0.60个百分点;60周岁及以上人口19390万人,占总人口的14.3%,比上年末提高0.59个百分点。全国人户分离的人口为2.79亿人,其中流动人口为2.36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