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报,但是有些地方有户籍限制的
至于东莞的招教考试已经结束了,现在都体检完了,而且东莞对户籍限制挺严格的。
东莞应聘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必须符合下列相应的资格条件:
1.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2013年毕业生和2011年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其中,非东莞户籍毕业生必须是211工程院校和广东省属重点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放宽毕业院校的限制:
(1)大学期间曾任学校(院、系)学生会主席或团委副书记的毕业生;
(2)音乐、美术、体育专业院校毕业并有特殊专长的优秀毕业生。
2.社会人员,指除毕业生外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其中,聘用合同制教师,指2008 年9
月1日前在我市公办中小学教学岗位上代课并经市教育局登记在册,2009年通过全市统一组织的选招聘用合同制教师考试考核,与我市公办学校签订《东莞市公办中小学聘用合同制教师合同书》,现仍在我市公办中小学教学岗位上的教师。
社会人员应聘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1)必须具备在教育部门认可的教育机构内任教师岗位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多间教育机构任教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且现任教师岗位或离开教师岗位不得超过半年。
(2)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截止至1972年2月1日);具有教育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教师,以及我市聘用合同制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截止至1967年2月1日)。
(3)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还必须具备学士学位;除我市聘用合同制教师第一学历可放宽到中等师范学校或以上,其他报考教师岗位的社会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或以上。
(4)非东莞户籍社会人员报考教师岗位的,必须具备教育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其中,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须符合广东省省外来粤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有关规定),或者是具有211工程院校和广东省属重点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应聘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条件:
①获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②近五年获地级市以上名校长、名教师、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教坛新秀荣誉称号;
③近五年被评为地级市以上学科带头人;
④获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
所有非东莞户籍的应聘人员,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东莞市引进人才暂行规定》第四条适合引进的人才对象及条件。
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