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已经分居两年,女方提出离婚,但是男方拒不见面,屡次房法院起诉,院方都以找不人为由不已处理,

2020-05-31 社会 97阅读
回答如下:
离婚案件有它的特殊性,原则上是不允许双方中任何一方缺席的,婚姻法中规定,原则上双方必须到场,所以,并不适合使用公告送达。法院要求出示失踪证明,不是为了公告送达,而是想通过宣告失踪的程序,来变相的达到诉讼的目的。如果在宣告失踪的时期内,男方不出现,则经过宣告期后,男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则你就可以进行特殊程序和他离婚,如果他出现,要申请撤销宣告失踪,则法院也可以找到他的人了。
法律条文是死的,但是人是灵活的,我们可以用其他的方法达到我们的诉讼目的,关键在于灵活运用法律,在找代理律师的时候,找个诉讼经验丰富的吧。
回答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