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假账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2020-09-24 社会 94阅读
情节严重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的法律责任:一般情况下,是吊销从业资格,并(或)处以3万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可以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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