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概括我国科举制,不超过100字

2022-08-03 综合 312阅读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读书人参加人才选拔考试的制度。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1905年9月2日,清政府废除科举制度。[1]
科举考试是中国古代封建统治者为选拔人才资源,而设置的一种考试制度,让读书人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学而优则仕的一种制度。
科举制的殿试部分是由皇帝亲自主持、以分科考试形式录用人才的取士制度。魏晋以来,采用九品中正制,官员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到中央和地方担任高官。为改变这种弊端,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的方法来选拔官员。他令各州推举人才,参加考试,合格的可以做官。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看法,按考试成绩选拔人才。中国科举制度正式诞生。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以"四书五经"
为准,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参照朱熹《四书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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