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中的1、2是需要完整填写 的
其中3只需要填写需要变更的内容,在相应的条款前面勾选一下就好了;如果地址什么的不变更,那就不用勾选,然后后面也就不用填了
发文序号的填写:本表第②栏中针对的通知书是指该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视为未提出通知书, 当事人继续办理此变更手续的,应当填写此栏。
如果你是第一次提出更改,则不用填写该栏
联系人更改不涉及权益事项,出具一个变更声明,A声明因某某原因,不能继续担当该联系人,现将联系人相关事宜移交B处置,然后双方签字确认一下,同时还需要专利权人的签章进行确认。这个可以属于“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说明变更理由的证明文件”
相关文件尽量选用邮政途径进行邮寄传送,邮寄到“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
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
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变更 200
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变更 50
你的这个属于联系人变更,未有说明缴费,你可以联系国家知识产权局再进一步咨询一下:电话:010-62085566;010-62088166;010-62088036;010-62088041;010-62088040;010-62088042
大概就这些吧,关于费用那部分确实没涉及过,不是很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