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徽因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一位极富个性,“艺术上渐臻于炉火纯青的女诗人”。她作为后期新月诗派的一位诗人,尽管是在新月诗派渐近烟消云散之时开始写诗,然而,她的诗歌创作无疑受到了这流派的影响。因此,林徽因的诗歌同样具有新月诗派倡导的音乐美和建筑美的特点,在诗歌格律化追求上具有许多契合之处。但同时,林徽因的诗歌在音尺、脚韵、诗节、诗行、平仄等方面体现出来的格律特点又是比较自由灵活的。她的诗歌在追求格律的同时又不失清莹温婉、和悦流畅之美,具有自己独特的风格。
林徽因诗中呈现出来的格律追求并非僵硬呆板,而是十分圆润协畅。她不拘泥于固定的诗格、音尺以及每行的字数,而更多的是像徐志摩那样以原动的诗意、诗感为驱策,几近于直觉式地使情绪与诗的内在音节和律动交汇谐同,因而从林诗中流露出来的是轻巧、自在、活泼的韵味,而绝少刻意雕琢的痕迹。既使人体味到了心灵上的美感,又不失视觉上的享受,显示了其细致独到的艺术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