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笔录音可以作为法院的证据。
录音证据法庭是否采纳,可以看证据的三性,即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如果录音证据与所要证明的事实有关,录音内容未被改变,无疑点,并且通过合法手段取得,可以认定为合法有效的证据。
需要注意的是,录音作为一种电子形式的证据易于伪造,所以录音在诉讼中证明力较差,要结合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条才可以证明案件事实。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下面首先对"手机的通话录音"、"现场谈话录音"、"窃听"这三种行为给大家做一下说明
(一)手机的通话录音,行为合法,录音行为具备了合法性的前提。
(二)现场谈话录音,行为合法,录音行为具备了合法性的前提。在司法实践中,即使是私下录音,通常也会认可。
(三)窃听,行为不合法。录音行为不具备合法性的前提。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