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护身福的重大疾病,意外伤害是提前给付还是额外给付?

2020-06-24 财经 68阅读
回答如下:
1.类此问题,最有效的方式,就是直接问代理人,如果觉得诚信有问题,在拨打公司客服95511,进行核实纠正最好。
2.意外伤害,不是提前给付,提前给付的只是重大疾病保险。
3.意外伤害也不是额外给付,是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但是,特定给付的集中情况下,简单理解是双倍给付。比如,公交交通意外,还有护身福特有的自驾车意外,由公共交通交通意外导致的三度烧烫伤。
4.如发生意外死亡,是主险保额+意外险保额赔付;如果是特定给付情况,还要+意外特定给付保额;如意外导致伤残,按伤残级别比例赔付。
5.轻度重疾不属于重疾范围,比如原位癌,都不属于癌症,和癌症初期是两个慨念,是完全可以治愈的情况,如果客户罹患合同约定轻度重疾,发生赔付。并不会影响以后发生死亡或者重疾的赔付,到时,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和之前的赔付,不产生任何冲突。
6.关于重疾保险,打开计划书,上面写着险种名称:生命尊严提前给付。提前给付的死亡险保额。这里体现了人道主义关怀,不是等客户死亡之后再给付,那没意义了。所以,要理解,重疾险和死亡险是同一个保额,其实,现实中,罹患重击和死亡,太近了,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7.个人不建议客户做差额,如果罹患重疾,钱的价值凸显。救命,是第一要务。
其实,以上这些,计划书都有载明,代理人也都应熟知。和代理人之间的有效交流,是必要而且重要的。选择代理人,比选择公司重要。一份保单时长期合同,如果少了代理人的长期服务,这张保单的价值也就打折了。。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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