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学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学院是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和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而建立的。 1988年开始筹建,1994年正式成立。国家行政学院是负责培养高中级公务员、高层次的管理人员和政策研究人才,提供政府管理政策咨询、开展公共管理等领域理论研究的正部级机构,为国务院的直属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一、承担对政府系统部分省部级、司局级和处级公务员的培训;承担对部分优秀中青年司局级、处级公务员的培训;承担受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委托为其培训高级公务员的工作;承担接受外国政府高中级公务员来华培训。二、承担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的培训工作。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与本院主要学科有关的硕士、博士学位教育,接受外国留学生、进修生。四、向中央国家机关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学员。五、研究公务员培训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公务员培训的方针政策。六、负责本院培训教材和有关参考资料的编写和编译工作。七、围绕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教学需要开展科学研究,向国务院和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咨询意见和建议。八、会同有关部门对地方行政学院公务员培训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承担部分师资的培训工作。九、开展与外国(地区)行政院校、公务员管理机构、有关国际组织和学术团体等有关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学院领导:院长由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担任,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姜异康主持学院日常工作,党委委员、副院长唐铁汉、陈伟兰、洪毅、袁曙宏、韩康,党委委员、人事局局长杨文明。
主体班次:省部级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司局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进修班、专题培训班和专门业务培训班,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培训班,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班,青年干部培训班,港澳公务员研修班和外国公务员研修班等。2007年学院举办各类培训班次151期,培训人数6620人次。
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学院现有教职工386人,其中获得博士学位的66人,获得硕士学位的66人,占全体人员的34.2%。学院按照德才兼备、素质优良、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的原则,建设高素质的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实行专职教师职务聘任和分级设岗、竞争上岗、按岗取酬的岗位管理制度。选聘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国内外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现有专兼职教师210人。学院大力加强学科建设,逐步形成了以公共管理为重点,以公共行政学、行政法学、政府经济学、政治学为主要学科和优势学科的学科体系。
科研咨询:建院以来,承担了多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已成为中国研究行政体制改革、依法行政和政府管理创新的重要科研基地。承担了大量国家和省部级委托咨询课题,成为政府公共管理领域重要的咨询中心。1999年创刊《国家行政学院学报》,截至目前被评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全国百强社科学报”、“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并入选“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IC)来源期刊”。
国际合作:目前已与44个国家(地区)的行政院校和有关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国家行政学院是国际行政院校联合会会员和该组织负责亚洲地区事务的副主席单位,是亚太地区行政院校联合会主席单位。学院已聘请了20余位来自英国、美国、加拿大、德国、日本等国家的高级官员和资深专家担任名誉教授。学院每年都派出省部级和司局级学员赴美国、加拿大、法国、日本等国进行短期培训。
校园设施:学院位于北京西郊绿化带,占地面积157495.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4983平方米。拥有教学办公楼、图书馆、电教中心、学术报告厅、会议中心、学员公寓、学员餐厅、文体中心、综合服务楼、国勤楼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