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可以作为结算依据

2022-03-26 时事 150阅读

可以,工程结算编制依据如下: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的司法解释;

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解释;

3、施工方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4、招投标文件,包括招标答疑文件、投标承诺、中标报价书及其组成内容;

5、工程竣工图或施工图、施工图会审记录,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相关会议纪要;

6、经批准的开、竣工报告或停、复工报告;

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或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及价格信息、调价规定等;

8、工程预算书;

9、影响工程造价的相关资料;

10、安装工程定额基价;

11、结算编制委托合同。

扩展资料

中国采用的工程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月结算

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

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4)目标结算方式

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施工单位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经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

在目标结算方式下,施工单位要想获得工程价款,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界面内的工程内容,要想尽早获得工程价款,施工单位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组织实施能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

(5)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实行预收备料款的工程项目,在承包合同或协议中应明确发包单位(甲方)在开工前拨付给承包单位(乙方)工程备料款的预付数额、预付时间,开工后扣还备料款的起扣点、逐次扣还的比例,以及办理的手续和方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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