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者申领和使用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会被扣12分。车牌丢失应立刻补办。
补办车牌所需的材料有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行驶证原件、《机动车牌证申请书》以及污损或损坏的车牌。其中,《机动车牌证申请书》除了可以在车管所现场领取外,也能到各区县的交警大队领取,还可以上公安门户网站下载并打印出来。
补办车牌所需的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4、号牌损坏的或者未灭失、丢失的部分必须被收回
5、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要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