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可以监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2020-05-18 社会 74阅读
第三十七条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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