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对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是有比例的,职称早已实现了“评聘分开”,而且各个单位可以在不超过“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上线的基础上自主调整聘任比例。这就意味着如果你取得了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但未必能够马上得到“聘任”。
1、这是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宏观调控的要求;
2、这是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的重要措施;
3、这是推进工资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
4、增强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条件。
但由于中国事业单位管理仍然不够灵活,在实际运行中往往出现偏差,“论资排辈”、“聘任领导的亲信”等现象层出不穷,损害了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