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员资格申请程序
(一)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每年进行两次,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交通部制定的考试大纲、考试题库、考核标准、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对考试合格的,核发《教练员证》。《教练员证》有效期为6年。
(二)申请《教练员证》的人员,应当到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并提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员申请表》一式两份;
2、交验身份证明、学历证明、《驾驶证》原件并交存复印件一式二份;
3、提交安全驾驶经历有关证明材料;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7张。
(三)经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符合条件要求的申请人由福建省运输管理局发给准考证,其名单在 “福建省运输管理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考试内容分类及考试方法
1、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考试内容分为理论考试和示范教学考试两个科目(示范教学考试用车为申请准教车型)。理论考试采用闭卷考试,试题有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等三种类型,每套试题为100题,考试试题必须从全国统一考试题库中提取;示范教学考试采用必选题和现场随机抽题方式进行,由申请人进行现场讲解和动作示范。
2、考试时间及考试分值
理论考试时间为90分钟,示范教学考试时间为20分钟,理论考试和示范教学考试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及合格标准
(1)理论教练员、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理论考试成绩占60%,示范教学考试成绩占40%;
(2)驾驶操作教练员:理论考试成绩占40%,示范教学考试成绩占60%
理论考试和示范教学考试两个科目考试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且按上述方法计算的两科平均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方能取得相应的教练员证。
4、成绩确认及有效期
每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必须由2名考试员签字确认,科目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