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教案
题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重点: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目的:1、使广大学生了解本法内容。
2、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本法中所列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3、理论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作品学兼优的好青少年。
主讲人:吴志荣
授讲时间:2002年10月14日
授课内容:
同学们!今天的法制教育让我们一起学习1999年6月28日由第九届全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次会议通过的,1999年1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对青少年一代寄予了无限的希望,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国家出台诸多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颁布和实施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这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保护青少年成长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共八章,分别为:总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教育;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法律责任和附则。
今天我们重点学习本法中的第三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一、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又有俗话说:风是雨的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此间必然会出现诸多前兆与信号。小错不断,大错必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由于他们长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有利的得到矫正而发展形成的。
根据常见的违法犯罪征候、迹象,根据外部表象的差异其前兆分成8类6种
1、 言语:经常骂街、谈男论女、隐语黑话、好说谎话、缄口不言、脏话不断。
2、 举止: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吊儿郎当、蛮横无理、顶撞师长、爱打群架、强行索物、哥们义气、逞强跋扈、轻佻放纵、坐卧不安、行踪诡秘、大把花钱,喜怒无常。
3、 结交“哥们、姐们”、口哨唤人、纸条传情、纹身标志。
4、 起居:生活懒散、饭量骤减、出没无常、结群闲逛。
5、 打扮:注重打扮,过度化妆、讲究发型、统一装束。
6、 嗜好:抽烟喝酒、参与赌博、混迹舞场、偷阅书刊、迷恋网吧。
7、 携物回家、护身器具、异性物件、书包异物。
8、 学业:旷课逃学、成绩突降、考试作弊、课堂捣乱、课上睡觉。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出了九种不良行为:
(1)旷课、也不归宿;
(2) 带管制道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 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 它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对具有以上所列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如果不及时教育、其不良行为得不到有力的尽快的矫正,那不良行为的进一步发展就会导致违法犯罪,前兆就变成违法犯罪事实。
例一:湖北某缔结连发胜8起家庭被盗、商店被撬案件,现场不留痕迹,作案手法高超。经侦破,着伙神出鬼没的作案团伙是由21名13岁左右的初中学生组成。这些人有的从8、9岁就染有不良习气,优劣机,但又得不到及时的教育和矫正,最终走向犯罪。
例二、北京曾处理过一个8人抢劫、流氓团伙,平均年龄不足14岁,他们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内作案15起。这8个人也都是从小很小就不良习气缠身,行为不端,劣迹斑斑,有的不到及时矫正,最终也走向犯罪。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二、 防未成年人犯罪要冲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开始
1、 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小抓起,从现在做起。
良好习惯,良好行为的养成要经过一个长期的 培养训练。预防不良行为必须从小抓起;
2、 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具体的小事抓起。小事不小。小时不抓,就演变成大错。教育无小事;
从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习惯,使不良行为得到及时的制止和矫治,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抓好两“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环节。
三、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中学生行为的准则,应努力做到我们每一个同学都要做到:自尊自爱,注重中学生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遵守公德。以高尚道德。
祝每一位同学都成为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的好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