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时。丑时:1-3时。
相关内容:
在中国古代,人们用“铜壶滴漏”的方法计时,把一昼夜分为十二时辰,即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对应于今天的二十四小时。
半夜十一点到一点的时间为子时,一点到三点为丑时,三点到五点为寅时,其余的以此类推。古代的一个时辰相当于今天的两个小时,所以,当钟表刚刚传入中国时,就有人把一个时辰叫做“大时”,新时间的一个钟点叫做“小时”。以后,随着钟表的普及,“大时”一词也就消失了,而“小时”却沿用至今。
扩展资料:
时辰历史:
二十四时辰制:
宋以后把十二时辰中每个时辰平分为初、正两部分,这样,子初、子正、丑初、丑正......依次下去,恰为二十四时辰,同现在一天二十四小时时间一致。
十时辰制:
出现于先秦。昼夜各五分。据《隋书.天文志》,昼为朝、禺、中、晡、夕;夜为甲、乙、丙、丁、戊(后用五更来表示)。即更点———古代把晚上戌时作为一更,亥时作为二更,子时作为三,丑时为四,寅时为五更。把一夜分为五更,按更击鼓报时,又把每更分为五点。
每更就是一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两个小时,即120分钟,所以每更里的每点只占24分钟。由此可见“四更造饭,五更开船”相当于现在的“后半夜1时至3时做饭,3时至5时开船”。“五更三点”相当于现在的早晨3时又72分钟,即4时12分,“三更四点”相当于现在的晚上11时又96分钟,即0时36分。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