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争议处理方式主要分为三种:
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在自愿、互谅、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对出现的争议直接沟通,友好磋商,消除纠纷,求大同存小异,对所争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自行解决争议的办法。
仲裁指由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对当事人双方发生的争执、纠纷进行居中调解,并做出裁决。
诉讼指合同双方将争议诉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解决争议、进行裁决的方式。
拓展资料:
保险合同争议处理的五大原则:
文义解释原则。
意图解释原则。
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原则。
批注优于正文,后批优于先批的解释原则。
补充解释原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保险合同争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