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和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补休,不能补休的才发给加班工资。
附: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