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工艺品委托合同

2022-04-22 社会 54阅读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编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QB1002-97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30%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
  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
  生效。
  第十条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此委托加工协议于zzzz年zz月zz日由以下两方签订:
  委托方:zzzz有限公司
  地址:zz(邮编:zzzzzz)
  电话:(zz)zzzzzz
  传真:(zz)zzzzzz
  银行:××
  银行户头号码:××
  增值税号码:××
  (以下称"委托方")
  加工方:zzzz有限公司
  地址:zzzz(邮编:zzzz)
  电话:(zz)zzzz
  传真:(zz)zzzz
  银行:××
  银行户头号码:××
  (以下称"加工方).
  委托方和加工方合称为"双方".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zzzzz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zzzzz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zzzz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每月订单
  (4)委托方必须提前10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5)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6)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7)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8)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15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9)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加工费
  (10)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zzzz.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zzzz年zz月zz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11)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12)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技术及工艺
  (13)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见附件一),加工方严格按照zzzz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担,除非:
  A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付款条件
  (14)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10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15)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三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16)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双方责任
  (17)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协议终止
  (18)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19)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对方解除此协议.
  (20)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协议期限
  (21)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议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加工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姓名:代表人姓名:
  zzzz有限公司(盖章):zzzz有限公司(盖章):
  zzzz年zz月zz日zzzz年zz月zz日

  委托加工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上海鹿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钢材加工等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根据生产或贸易需要,委托乙方加工卷板,该卷板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开具加工通知单,甲方确认,除此乙方不得擅自挪用、调拨和加工所有权属甲方的货物。
  3.乙方根据事先约定的提货时间,加工好指定钢材,保证甲方准时提货。如甲方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提货,应提前8小时与乙方协商,甲方将尽量满足乙方需求。
  4.甲方同意乙方按照“附件一《加工单价表》”的内容收取加工费用。如遇市场行情变化乙方需要调整收费标准,双方可以协商。
  5.协议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协议,应立即将情况以最快方式通知对方。按照不可抗力因素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但因战争、暴动、地震等重大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则双方均免于责任。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8.本协议有效期从签订之日起到年��月���日

  甲方:�����������乙方: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