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订三年,现在才过了一年多,但公司现在要终止为我买社保,这样的情况,我该采取何种情况维权?

2021-12-09 社会 161阅读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公司停止为你缴纳社保是不合法的。
即使公司要为你停缴社保,也应该先和你解除劳动关系。
如果公司停缴社保,又不和你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你就可以以公司不给你缴纳社保为由,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给予你相关补偿。
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公司向你提出辞退,那么,公司还应当支付你一个月左右的代通金。
如果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应当给予你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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