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构成(Interaction of Color),即色彩的相互作用,从人对色彩的知觉和心理效果出发,用科学分析的方法,把复杂的色彩现象还原为基本要素,利用色彩在空间、量与质上的可变幻性,按照一定的规律去组合各构成之间的相互关系,再创造出新的色彩效果的过程。
在组配色调过程中,有时为了改进整体设计单调、平淡、乏味的状况,增强活力感觉,通常在作品或产品某个部位设置强调、突出的色彩,以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为了吸引观者的注意力,重点色 一般都应选择安排在画面中心或主要地位
重点色面积不宜过大,否则易与主调色发生冲突,抵消,而失去画面的整体统一感。面积过小,则易被四周的色彩所同化,不被人们注意而失去作用。只有恰当面积的重点色,才能为主调色作积极的配合和补充,使色调显得既统一又活泼,而彼此相得益彰。
重点色应选用比基调色更强烈或相对比的色彩。重点色设置不宜过多,否则多重点既无重点,多中心的安排将成为过头设计,将会破坏主次有别、井然有序的效果,产生无序、杂乱的弊端。并非所有的作品都设置重点色彩。重点色同时应注意与整体配色的平衡。
扩展资料
按色彩构成原理,即对比协调规律,在画面内安排构成调子的主色。其次是组织与构成主色调系统相呼应的次主色(对比协调色)。再次是确定小面积起平衡冷暖作用的低纯度色补色系统,及少量的点缀对比色。
这些决定秩序的几块颜色的选择,完全不受形象的限制,学生可根据面积、位置、秩序的需要,随意更换、调动、支配。重点要考虑如何把握主色调、协调色和点缀色之间的秩序安排,及相互对比关系,如何构成一个具有明显秩序的组织意识,有较强的理性、规范化的色彩秩序。
所有这些训练过程,完全是随意调动或增减的,直到符合色彩对比协调规律为止,完成秩序组织训练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