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上班公司给缴纳了医疗保险,后来我离职了,有一年多没交过,现在我能自己交吗?交后什么时候可以用?

2020-10-29 综合 332阅读

可以交的,断缴医保卡会有2到3个月的恢复期,在这2到3个月只能手工报销,就不能医保卡自动报销了。还有的地方规定如果断缴超过2个月,会有6个月的等待期,这6个月中是不能报销的,具体什么时候可用各个地方规定不同,详情请咨询社保大厅。缴纳要去现单位所在地县(市)所在地社保大厅缴纳,可以续交,也可以重新办理新卡另交,办理时需要单位开具证明说明你的就业情况。另外,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医疗保险的年限是可以积累的,如果中断,交够年限就可以。如果到了退休年龄,还是不够最低缴费年限,北京户口可以办理延期缴费,外地户口交够10年才能办理延期缴费,不够10年的就只能转回户口所在地续交了。

2、医保断了,医保待遇从下个月起就停了,重新交还是可以报销的。万一断缴,医保卡会有2到3个月的恢复期,在这2到3个月只能手工报销,就不能医保卡自动报销了。还有的地方规定如果断缴超过2个月,会有6个月的等待期,这6个月中是不能报销的。

3、办理社保代缴业务,要先将档案调到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具体流程为:持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取调函——持调函到单位将档案取出——持借记卡(规定银行)、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届时只要每个月将足够的保险金额存入该借记卡即可,其中包含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三项。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收取按每月收取档案保管费。

扩展资料

一、医疗保险报销条件: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二、报销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各地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范围不尽相同,具体请以当地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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