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军事成就有哪些?

2020-09-30 综合 4021阅读

新中国成立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就对新中国的国防和军队建设做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加强现代化的陆军,并建设空军和海军,以巩固国防。”毛泽东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开会时的讲话中也郑重地强调了“我们的国防将获得巩固,不允许任何帝国主义者再来侵略我们的国土。在英勇的经过了考验的人民解放军的基础上,我们的人民武装力量必须保存和发展起来。我们将不但有一个强大的陆军,而且有一个强大的空军和一个强大的海军。新中国成立以来,国防和军队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第一,人民解放军已经由单一军种的军队发展成为诸军兵种合成的强大军队

新中国成立时,人民解放军只是单一陆军,没有空军,没有海军。陆军也基本上是步兵,炮兵和装甲兵部队极为有限,军队武器装备基本上是在抗日战争和全国解放战争中缴获的日军和国民党军队的武器装备,性能落后,型号繁杂,威力弱小。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解放军在这样的基础上迅速发展起来,建立了海军、空军等军种和陆军的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铁道兵等技术兵种部队,并都形成了作战能力,空军和陆军各技术兵种都有部队参加了抗美援朝战争。1966年组建了战略导弹部队——第二炮兵。此后,随着军事技术发展,又相继组建了电子对抗部队和陆军航空兵部队。60年来,人民解放军全面履行保卫祖国、保卫人民和平劳动的根本职能,胜利完成了保卫国防作战任务,严密守卫边防、海疆,依法履行香港、澳门防务职责,震慑、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统一的各种分裂、破坏活动,为国家繁荣发展提供了可靠的安全保障;参加抢险救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支援国家建设,有力支持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参加国际维和、反恐、公海护航活动,为维护世界和平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过多次精简整编和60年的现代化建设,人民解放军已经规模适度,结构明显优化,现代化水平和作战能力大为提高,形成了陆军、海军、空军、第二炮兵等诸军兵种合成的强大人民军队。此外,还建立了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建立了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后备力量体制。

第二,建立了完整的国防科技和国防工业体系

新中国成立时,国防工业的基础也极为薄弱,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部分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在革命战争年代创建并发展起来的根据地兵工厂,共有94座,职工9万余人。这些工厂条件简陋,规模较小,技术水平较低,一般只能生产枪弹、手榴弹、地雷、中小口径迫击炮弹等,也生产少量枪械和小口径火炮;另一部分是接管的原国民党政府的军事工厂68座,职工10万人。这些企业的设备条件和人员的文化技术水平都比共产党自己创办的兵工厂好得多,但中国的整个工业水平和技术水平低,这些企业也只能从事旧杂式武器装备的修配和小批量生产,不能生产坦克、大炮、飞机、舰艇等武器装备。新中国的国防工业就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20世纪50年代苏联援助中国156个建设项目中,有41个是国防工业建设项目,到50年代末,中国就建成了包括兵器工业、航空工业、船舶工业、电子工业等一大批军工骨干企业,初步形成了自己的国防工业体系,先后仿制飞机、坦克成功。其间,决策研制导弹、原子弹,制定了《国防科学技术研究工作(1958─1967年)规划纲要》。1964年10月至1970年4月,第一颗原子弹爆炸、首次导弹核武器发射、第一颗氢弹爆炸和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发射先后试验成功。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如果六十年代以来中国没有原子弹、氢弹,没有发射卫星,中国就不能叫有重要影响的大国,就没有现在这样的国际地位。”改革开放后制定了“863”工程计划,军队信息化建设在指挥自动化建设基础上,已由分领域建设为主转为跨领域综合集成为主的全面建设,军事综合信息网已开通,一体化联合作战指挥控制系统建设取得进展。地地洲际导弹试验、潜地导弹发射成功,导弹核潜艇建成下水,通信卫星、实用通信广播卫星、气象卫星先后发射成功。从1999年12月1日神舟一号发射成功,到2008年9月25日,神舟五号、神舟六号和神舟七号载人飞船先后发射成功。2007年10月24日探月工程“嫦娥”一号发射成功。中国国防科技事业已经走在世界的前列。2008年11月7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神舟七号载人航天飞行圆满成功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神舟七号载人航天飞行获得圆满成功,“实现了我国空间技术发展的重大跨越。这一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向世界宣告,中国已成为世界上第三个独立掌握空间出舱关键技术的国家。”这“是中国人民攀登世界科技高峰的又一伟大壮举,是中华民族为人类探索利用外层空间作出的又一卓越贡献。”今天,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武器装备,除空军一部分飞机和海军一部分舰艇是购买的外,陆军和第二炮兵武器装备基本都是自行研制的,我国自行建造的航空母舰已经下水。

第三,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军事法规体系

新中国成立伊始,如何建设国家,如何建设国家军事,都没有经验,都是向苏联学习。在学习过程中,1952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和政务院联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1955年7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同年,人民解放军实行薪金制、军衔制和义务兵役制三大制度。人民解放军的一些规章,除《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草案)》是总结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经验制定的外,其他基本是照搬或参照苏联红军的一些军事规章。从20世纪50年代末期开始,军事建设贯彻“以我为主”的方针,从中国国情、军情出发,编写制定自己的条令、规章。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军事法规建设明显加快,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等。至2005年底,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为龙头,15部专门规范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法律以及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181件军事法规、88件军事行政法规、3000多件军事规章的法体系。

第四,全面展开了军事人才队伍建设

新中国成立时,人民解放军队伍中除有极少量知识分子和懂技术的干部外,总体文化素质很低。据1951年底调查统计,全军部队战士的文化程度,初小以下者约占80%,其中识500字以下者占30%左右;干部中不及高小程度者约占68%,其中初小以下者占30%左右。这与建设现代化、正规化强大国防军的任务要求不相适应。1952年6月至1953年5月,全军进行一年速成文化教育,部队文化水平发生明显变化,一大批文盲、半文盲语文达到高小毕业程度,初小以下文化程度者已从1951年的67.4%下降到30.2%,初小毕业以上者由16.4%上升到42.1%。从新中国成立初期起,全军即逐渐建立了正规的各级各类军事指挥院校和专业军事技术学校,培养军事指挥和专业军事技术干部。改革开放后,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此后军队各级领导班子的历次调整,严格按“四化”要求选配干部。进入20世纪90年代,建立了依托普通高等院校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21世纪以来,中央军委和总部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采取措施大力加强军事人才队伍建设,以建设指挥官队伍、参谋队伍、科学家队伍、技术专家队伍和士官队伍“五支队伍”为重点,造就大批适应信息化建设、胜任信息化条件下作战任务的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今天,人民解放军各级领导班子文化程度均在大专程度以上,硕士、博士学位的领导干部所占比例越来越大,五支队伍建设已初具规模。同时,采取措施鼓励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入伍当战士。

人民解放军已经由过去弱小的单一军种的军队发展成为诸军兵种合成、具有一定现代化水平并开始向信息化迈进的强大军队。我们建立起完整的国防科技和国防工业体系,国防实力不断增强。人民解放军走出了一条符合我国实际的军队建设道路,创造了适应我国国情的人民战争战略战术,优化了军队体制编制,提高了后勤和装备综合保障能力,形成了反映现代军事发展规律、体现人民军队性质和优良传统的军事法规体系,培养造就了一大批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所有这些,为人民解放军更好地履行职能使命提供了力量支持,为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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