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许出现空鼓的。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中关于墙面砖的空鼓率的规定:
8.3 饰面砖粘贴工程
8.3.1 本节适用于内墙饰面砖粘贴工程和高度不大于100m 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采用满粘法施工的外墙饰面砖粘贴工程的质量验收主控项目。
8.3.4 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检验方法:检查样板件粘结强度检测报告和施工记录
8.3.5 满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工程应无空鼓裂缝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关于地砖空鼓的相关规定:
6.2.8 面层与下一层的结合(粘结)应牢固,无空鼓。
扩展资料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5.1一般规定:
5.1.1本章适用于水泥混凝土(含细石混凝土)面层、水泥砂浆面层、水磨石面层、水泥钢(铁)屑面层、防油渗面层和不发火(防爆的)面层等面层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
5.1.2铺设整体面层时,其水泥类基层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1.2MPa;表面应粗糙、洁净、湿润并不得有积水。铺设前宜涂刷界面处理剂。
5.1.3铺设整体面层,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第3.0.13条的规定。
5.1.4整体面层施工后,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抗压强度应达到5MPa后,方准上人行走;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正常使用。
5.1.5当采用掺有水泥拌和料做踢脚线时,不得用石灰砂浆打底。
5.1.6整体面层的抹平工作应在水泥初凝前完成,压光工作应在水泥终凝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