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南站办临时身份证明,全天24小时有专人值班随肘可以办理,可到售票大厅公安制证窗口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以申请领取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代替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扩展资料:
办理条件
我市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已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了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申请手续;
2、在申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后2至3个月内急需使用证件的;
3、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已失效或未曾办理的。
所需材料
1、填写《办理临时身份证登记表》;
2、《户口簿》;
3、1张近期二代证标准相片。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说明: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华律网-临时身份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