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如下:
一、企业需对持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二、企业应当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三、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1) 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2) 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结合以上三点得出:
1、办公室所用空调,不满足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则不属于固定资产,不需要计提折旧。
2、办公室所用空凋,用于办公室职员使用,职员属于间接人员,间接人员的费用而应计入费用。空调使用年限超过一年(或一个会计年度)或一年以上,不能直接记入费用,需要按预计使用年限,按年或按月分摊,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3、对于购买的办公用品(属于资产),金额小于1000元或使用年限小于一年的,在购买时,直接记入管理费用。对于使用寿命超过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则应按预计使用年限计算,一般为3年、5年或10年,无论选择按哪个预计使用年限计算,一经确认不得轻易更改。在预计使用寿命到期日还可以使用的资产,可以继续使用,但不再计提待摊费用。
4、在使用寿命终了时,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处理费用后的金额,计入"管理费用",收益记贷方,亏损记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