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说我所卖商品商标侵权我该怎么办?

2020-05-28 社会 74阅读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不会因为不知情而免受惩罚,但是提供相应的证明能够证明自己不知情,能够减轻惩罚。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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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四起侵犯商标权案件,正牌车厘哥夫食品(澳门)有限公司所有人凌万义分别将邱某、李某、林某、苏某等4名淘宝店主告上法庭,起诉以上四人在其所经营的淘宝网店涉嫌销售侵犯原告商标专用的商品。

为此,原告凌万义请求法院判令4名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行为,并赔偿原告损失等费用共计四万元人民币。

此次开庭法庭围绕被告的销售行为是否对原告的商标构成侵权,本案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被告是否应对原告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等争议焦点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合议庭法官充分听取了各方当事人的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该案将在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淘宝店主涉嫌销售侵权商品 商标权所有人索赔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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