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 医保支付比例 个人自付比例 统筹最高 支付金额
一级医疗机构 200元 60% 40% 14880元
二级医疗机构 300元 50% 50% 12350元
三级医疗机构 600元 40% 60% 9760元
举例:假设参保居民李某2008年在城镇居民定点的一级医疗机构住院一次,本次住院花费共30000元。且用药及诊疗项目属于“三个目录”范围。其中超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5000元由个人自付,剩余的25000元,剔除一级医疗机构的200元起付标准后,按一级医疗机构统筹应负担的比例60%计算,统筹支付金额为14880元(为本年度统筹最多可支付的金额),而此次住院李某个人应负担15120元。如同一年度内多次住院(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当然地方不同医院不同报销比例和起付线也不同,上面只能做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