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停工的赔偿问题

2021-09-01 社会 318阅读

1、停工索赔,应该参照你们那里的建设工程造价依据进行赔偿,但必须有监理签过的停工。

2、 因发包人或工程师的行为或失误造成停工,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或)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即费用索赔),顺延延误的工期(即工期索赔)。

费用索赔内容视不同的停工情况而定,一般可以包括期 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保函手续费;贷款利息;保险费;利润;

管理费几个方面人工费:包括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等累计。

设备费: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保函手续费:工程延期时,保函手续费相应增加。


3、停工索赔要看是谁的原因造成的,是承包人自己造成的是不能索赔的,是业主原因造成的可以索赔,主要是人员、设备、场地租用等成本费本,但不能包含利润。

以上人员、设备及实际停工的起讫时间必须要有监理工程师确认,要保留好相关的资料和图片供相关部门调查,停工索赔必须在规范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一般不得超过28天,否则无效。

扩展资料:

索赔知识:

1、首先,甲方是否有明确的文件,是否写明从什么时候起停工。

2、如果停工时间较长的话,你的施工技术人员是得不到工资赔偿的,他们应该退场。

3、应建设单位要求留守的保安、管理人员可以计工资。

4、可以自行的设备如汽车等,得不到停滞补偿,因为你可以移到别的工地。

5、塔吊、脚手架可按租赁费用计补偿。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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