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兵一般服役四年。
今天的美国军队实行的是单一的志愿兵役制度.也就是说美国军人都是职业军人. 美国兵役法规定,凡年满17-35岁的美国公民,经智力和体力测试合格者,均可志愿申请加入美国军队.志愿服役的年限根据申请人与美国军方签定的合同而定。
第一次入伍的最低服役年限是4年,核动力,电子等技术密集型军种的最低服役年限是6年.第一次服役期限满后可以继续与军队签合同,继续在军队中服役.继续服役的期限是2-30年.新兵如果不想继续服役可以退役或转预备役或改变军种。
美国军士的服役年限是:中士20年,上士23年,三级军士26年,二级军士28年,一级军士30年,军士的服役年龄不能超过60岁.凡超过年限不能晋升者就退役。
扩展资料:
年轻的和平主义者成为拒服兵役者,远离战争。拒服兵役者和其他反战激进主义分子定期举行游行示威,抗议美国政府的军事行动。
正如我们在上一部分中所述,拒服兵役者是那些符合征兵条件但反对在战争中服役的人员,因为他们深深执著于自己的道德或宗教信仰。政府对拒服兵役者有两种主要分类:
分类1-A-O--那些在道义上反对参加战斗的人
分类1-O--那些在道义上反对以任何形式提供军事服役的人。
在征兵过程中,归入1-A-O分类的人将被指派到不涉及战斗或武器的军事领域服役。归入1-O分类的人将被指派到由SSS管理的替代服役计划。
此计划会将拒服兵役者指派到当地用人单位,使之投身于为国家利益做贡献的领域。指派到替代服役计划的人员可以进入医疗、教育、资源保护或许多其他领域提供服务。
只有表示因道德、伦理或宗教信仰而反对战争的人员才能重新归类为拒服兵役者,政治信仰不能成为重新归类的理由。拒服兵役者必须反对所有战争,而不仅仅是当前的特定战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美国征兵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