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风俗,夫妇死后安葬在一起,称之为合葬。此习俗在我国传袭已久,可溯源于原始社会时期。新石器时代的合葬,常表现为同一家族,或兄弟姐妹,或一男子同其妻妾。
作为一种夫妇死后合葬的风俗,起源于西周。宋代高承《事物纪原·合葬》记载:“《礼记》曰:檀弓云季武子曰:‘合葬非古也,自周公以来未之有改。’又云:‘舜葬仓梧之野,盖三妃未之从也。,注谓古不合葬。又季武子曰:‘周公盖袝。’注云:袝为合葬,下,请合葬焉,许之。”又曰:“孔子既得合葬于防。”是说孔子将自己的父母合葬在防这个地方。《诗经·王风·大车》中写了一个女子要和她的情人私奔,发誓:“谷则异室,死则同穴。谓予不信,有如皦日。”
然而,夫妇合葬之俗的盛行则是在西汉中期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