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对盗窃罪的司法解释确定的立案标准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
盗窃达到“数额较大”,即构成盗窃罪,其中,两高的司法解释规定最低额度为1000元。
两高对盗窃罪的司法解释条款: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