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教会完全保证人的信仰自由,人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没有任何人可以强迫另外一个人信仰或者不信仰宗教.
第二,如果一个已经领洗加入天主教会的人愿意以一种公开的方式退出天主教,需要找到当地天主教会的负责人,实行相关的手续,据我所知中国大陆的教会现在还没有这样的具体规定,需要仔细的和当地教会的负责人商量,原则上来讲教会负责人没有权利阻止一个人退教.
第三,如果一个人已经领洗而且已经去世,如果他在生前曾经表示愿意退出天主教,那么可以由他的直系亲属在他死后办理退教手续.可是如果死者在生前没有退教的意愿,单纯的凭借一个梦没有办法证实死者的意愿,那么这样的情况需要特别的考虑,因为我们没有办法单纯的凭借死者的托梦来断定他生前的意愿.
第四,洗礼会在人的灵魂上留下神印,这个神印是无法抹去的,所说的退教手续在西方很多以天主教为大多数的国家来讲是指教会从已经登记的领洗薄上注明这个人不再享有一名信徒所享有的权利,当然也无需遵守作为一名信徒应该遵守的义务,并不是宣布这个人已经不是天主教徒了.在宣布退教之后教会也会宣布这个人所处的状态,这就是教会法中所说的相应的惩罚,这个惩罚从严格意义上来讲不能算是惩罚,只是宣布他现在所处的状态.但是并不能说明他已经不是天主教徒了.所能说明的只是他现在由于信仰的原因无需接受教会法律的约束,同样也无法享受信友可以享受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