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基数8000,根据北京社保公积金缴纳比例,可以计算出公司部分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金额为2464元和960元。个人需要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金额为819元和960元。计算过程如下:
企业部分社保费用=养老基数×单位养老比例+医疗基数×单位医疗比例+失业基数×单位失业比例+生育基数×单位生育比例+工伤基数×单位工伤比例=8000*19%+8000*10%+8000*0.8%+8000*0.8%+8000*0.2%=2464.
企业部分公积金费用=公积金基数*公积金比例=8000*12%=960.
个人部分社保费用==养老基数×个人养老比例+医疗基数×个人医疗比例+失业基数×个人失业比例+生育基数×个人生育比例+工伤基数×个人工伤比例=8000*8%+8000*2%+3+8000*0.2%+8000*0+8000*0=819.
个人部分公积金费用=公积金基数*公积金比例=8000*12%=960.
扩展资料:
关于公积金的要求: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1)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2)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