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上市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一、上市公司
根据我国
《公司法》
规定,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
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
,
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法律特征:如股东人数广泛性
,
股份发行转的公开性、自由性,股份的均等性,公司经营的公开性
;
2
上市公司是符合法定上市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公司法对上市条件有严格规定
,
只有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才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
3
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虽然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上市条件,但其发
行的股票并不必然进入证券交易所交易。
只有依法经批准,
所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股份有限公司才能被称之为上市公司。
二、上市条件
上市条件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必须符合的法定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一
)
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
(
二
)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
(
三
)
开业时间在
3
年以上,最近
3
年连续盈利
;
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
,
或者本
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
(
四
)
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
1000
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
1000
人
,
向社会公开发行
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以上
;
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
,
其向社会公开发行
股份的比例为
15%
以上
;
(
五
)
公司在最近
3
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
(
六
)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上市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