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营业执照后30日之内必须到当地的国、地税办理税务登记,超期会罚款的。《征管法》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营业执照不按时或不参加企业年检,工商机关会对企业处于经济罚款的处罚。不按时参加年检的企业,工商机关会按具体情况给于一定的经济处罚;不参加年检的企业,工商机关将处于每年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经济罚款;如果两年不参加企业年检的,工商机关将吊销营业执照,公司所有股东的个人信息将被列入工商系统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