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政府部门,很好,其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相关的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市中长期对外贸易发展战略和促进国内外贸易发展的措施,指导全市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工作。协调我市涉及世贸组织有关事务,指导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三)依照授权,管理全市商品和技术进出口工作。组织实施进出口配额计划和执行进出口招标政策,依照授权发放进出口许可证;贯彻落实国家对外技术贸易政策,指导全市技术进出口工作,管理技术引进和出口。
(四)拟定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培育和发展城乡商品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统筹规划商品市场体系,重点搞好全市性、区域性的商品批发市场、餐饮服务网点和商办工业规划,负责全市商品市场的监测管理工作;研究全市物资流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优化物资流通结构。
(五)负责全市区域性批发市场和上规模的商业营销设施的规划布局和专项基金管理;指导全市内外贸业务统计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六)依照授权,管理全市涉外经济活动。负责外经贸企业的登记、报批、发证和年审工作;负责外商、台港澳商常驻代表机构的审批和归口管理;指导企事业单位参加相关的境内外会展,负责进出口企业、“三资”企业、劳务出口等出国团组的审批和报批;指导、协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遵义支会的工作。
(七)协调指导全市利用外资工作。研究拟定全市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的有关政策,依照授权,核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指导全市投资促进和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负责全市外资统计。综合协调和指导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
(八)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全市参与国家对外援助的活动和项目;协调、管理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工作;归口管理争取境外无偿援助工作。
(九)推进内外贸流通营销、物流方式的改革,指导连锁经营、代理制、配送制、贸易运输、国际货代、仓储业的监督管理等工作,促进流通产业现代化。
(十)负责全市商品市场的预测,提出调控市场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所负责的关系全市人民生活的部分重要商品储备和风险基金的管理;负责拍卖、生猪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负责民族贸易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商务行业质量体系认证、达标管理;组织协调科技发展、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内外贸信息化工作。
(十二)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市商务系统人力资源开发和人力培训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商务厅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