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运输公司服务质量承诺制度

2020-10-05 社会 82阅读
旅客运输服务质量标准 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10号)、《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交通部公交路发2008年2号)、《甘肃省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甘运市监【2007】25号)、《甘肃省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甘运市监【2007】26号)及《东运集团管理手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服务质量原则和目标 服务质量原则:集团公司要求客运、站务及下属单位、车站、营运车辆遵循“以人为本、诚信服务、安全第一、质量兴企”的经营宗旨和“顾客至上”的原则,为旅客提供运输服务。 服务质量目标: 旅客满意率为98%以上; 旅客投诉处理率为100%,有效投诉处理率达到95%; 安全正点率达到98%; 较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为0; 安全培训合格率100%; 综合治理和防火责任目标考核达标; 质量信誉等级AAA,驾驶员诚信考核达到A级以上。 驾乘人员礼仪 品牌车驾乘人员使用普通话,快客及其它车驾乘人员推广使用普通话,语言表达规范、准确,运用“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用语,与旅客答话首先使用“您好”用语,请求旅客协作首先使用“对不起”用语。 对旅客称呼得体,统一称呼时为“各位旅客”,个别称呼时为“同志”、“小朋友”、“先生”、“女士”等。 对不同种族、国籍、民族的旅客应一视同仁,尊重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及阶层人士生活习惯。 与旅客会面首先打招呼,不抢道,旅客问话时应面向旅客站立回答。 在行驶途中,对旅客的配合和支持应表示谢意,遇有工作失误之处,应向旅客表示歉意。 服务监督 虚心倾听旅客意见,自觉接受旅客监督,认真及时地处理旅客意见,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 车辆内设旅客留言簿,并公布监督电话、单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监督单位为东运集团,服务质量监督部门为经营发展处、安全质量监督部门为安全技术处。受理部门为车属单位下属相关部室或负责人。监督电话值班员接到旅客意见或投诉,应及时登记并迅速转报相关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应即时责成受理部门处理,并反馈和记载处理结果。 人员要求 驾驶人员应符合驾驶员录用条件,定期体检,持有健康证,相应证照齐全,无违纪记录。 乘务员应具有乘务员录用条件,定期体检,持有健康证,五违纪记录。 驾乘人员上岗前应通过安全、技术业务培训,经理论、实作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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