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港证换证流程:
1、预约申请;
2、前往香港入境处递交申请材料;
3、缴纳费用;
4、一般可于即日办妥手续,并获发证件;
注:如果是旧的回港证已遗失、损毁、破损或者无法使用,则须填写表格ID645,处理时间会比较长。
申办费用:
限用一次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46港币;
多次通用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不论有效期是否须受额外限制):140港币;
扩展资料
在递交申请时,申请人应携同所需证明文件的正本。未能提交足够证明文件的申请将不予
受理,并会退回申请人。如有需要,申请人可能须提供额外文件或资料。提供正确的证明文
件,将有助处理申请。
1、16岁或以上
人士的申请
于申请时,申请人必须出示以下证明文件:
香港身份证;及在香港合法居留的书面证据(新入境人士适用)。
2、16或17岁申请人的
额外规定:
(1)同意这项申请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须填妥申请书(表格:ID73)第四项及签署确认同
意这项申请;
(2)同意这项申请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香港身份证或有效旅行证件;
(3)出生证明书以证明同意这项申请的父或母与申请人的关系;或法庭颁令(如适用),以证
明同意这项申请的合法监护人对申请人拥有管养权;
(4)如申请人已婚,只须递交其结婚证书,而无须出示第(三)至(五)项所列的文件
。
3、16岁以下儿童的申请:
为儿童提交申请时,请出示下列证明文件:
(1)该儿童的香港身份证(如适用);
(2)该儿童获准在香港永久居留的书面证据;
(3)该儿童的出生证明书以证明同意这项申请的父或母与该儿童的关系;或法庭颁令(如适用
),以证明同意这项申请的合法监护人对该儿童拥有管养权;
(4)为该儿童代办申请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香港身份证或有效旅行证件
。
4、11岁以下儿童的额外规定
贴有经学校盖印认证相片的最近学校证明文件(例如载有该儿童姓名、出生日期及相片的
学生手册或学校记录卡),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如不能递交身份证明,则须出示已填妥的
副署事项表格(表格:ID641),以及副署人的身份证或载有副署人签名的有效旅行证件副
本。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