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指品德认识,是人们对社会思想道德的认识及其对人们思想行为是非善恶的判断和评价;
情指品德情感,是指人们对社会思想道德关系和人们行为的爱憎、好恶等情绪体验;
意指品德意志,是指人们利用自己的意识通过理智的权衡作用,去解决思想道德生活中的内心矛盾与支配行为的力量;
行指品德行为,是指人们在一定的品德认识、情感、意志的支配和调节下,在行动上对他人、对社会、对自然作出的反应,是实现内在品德认识和情感以及由品德需要产生的品德动机的外部表现。
(2)一般说来,人的品德是沿着知、情、意、行的顺序形成发展的。因此,培养学生品德的一般顺序可以概括为提高认识、陶冶情感、锻炼意志、培养行为习惯。知、情、意、行之间既是相对独立的,又是相互联系、影响、渗透、促进的。其中,知是基础,行是关键。因此,在德育过程中,应在知、情、意、行几方面同时对学生进行培养教育,以促进学生品德认识、情感、意志和行为全面和谐发展。有的班主任根据自己的德育经验,把德育工作的一般进行步骤总结概括为晓之心理、动之以情、持之以恒、导之以行四句话,这是符合德育过程规律的。
(3)学生品德知、情、意、行在发展方向和水平上具有不平衡性。由于学生品德知、情、意、行的辩证统一性和形成发展过程中的不平衡性,因而在德育具体实施过程中又具有多种开端,即不一定恪守知、情、意、行的一般教育培养顺序,而可根据学生品德发展的具体情况,或从培养行为习惯开始,或从陶冶情感开始,或从锻炼意志开始,最后达到使学生品德知、情、意、行全面、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