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震缝的抗震设计规范是防震缝最小宽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框架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当高度不超过15m时不应小于100mm;超过15m时,6度、7度、8度、9度相应每增加高度5m、4m、3m和2m,宜加宽20mm。
2、框架-剪力墙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不应小于本款1)项规定数值的70%,剪力墙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不应小于本款1)项规定数值的50%;且均不宜小于100mm。
3、防震缝两侧结构类型不同时,宜按需要较宽防震缝的结构类型和较低房屋高度确定缝宽。砌体建筑,应优先采用横墙承重或是纵横墙混合承重的结构体系。
4、在设防烈度为八度和九度地区,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建筑宜设防震缝:建筑立面高差在6m以上。建筑有错层且错层楼板高差较大。建筑各相邻部分结构刚度、质量截然不同。此时防震缝宽度可采用50-100mm。
5、缝两侧均需设置墙体,以加强防震缝两侧房屋刚度。防震缝要沿着建筑全高设置,缝两侧应布置双墙或者双柱,或一墙一柱,使各部分结构都有较好的刚度。防震缝应与伸缩缝、沉降缝统一布置,并满足防震缝的要求。一般情况下,设防震缝时,基础可以不分开。
扩展资料:
防震缝指地震区设计房屋时,防止地震使房屋破坏,应用防震缝将房屋分成若干形体简单、结构刚度均匀的独立部分。减轻或防止相邻结构单元由地震作用引起的碰撞而预先设置的间隙。在地震设防地区的建筑必须充分考虑地震对建筑造成的影响。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并实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建筑经抗震设防后,减轻建筑的地震破坏,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制定本规范。
按本规范进行抗震设计的建筑,其基本的抗震设防目标是: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主体结构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设防地震影响时,可能发生损坏,但经一般性修理仍可继续使用。
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使用功能或其他方面有专门要求的建筑,当采用抗震性能化设计时,具有更具体或更高的抗震设防目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防震缝